各投标人: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收武汉大学的委托,对其武汉大学食堂排油烟系统三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B0102-1807-GG961)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如下变更:
一、在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资质条件中,取消对“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体系,需取得市环保和城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售后服务”的要求。
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分表中,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设备技术指标”的分值由12分变更为9分。并在评分表中增设“取得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或城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售后服务得3分”作为打分项。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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