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咸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医院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B0101-1607-GH293)。
1、现将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变更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格有效;
3)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投标单位为代理机构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单位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软件产品,其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临床检验系统(LIS)、医学影像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须提供自主研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投标单位为代理机构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投标单位的HIS、LIS、PACS、EMR产品在省内外有5家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用户(须出具医院的用户证明和完整的用户名录);
6)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投标单位须是具有强大研发能力的总公司或其授权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概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前来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时须同时提交以上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现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如下:
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中铁1818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中铁1818十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廖寿杰 万军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84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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