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ZB0109-1707-GH552,现接招标人通知,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3、投标人资格条件:“3)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改为“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建1818中心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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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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