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对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信息系统应用软件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招标内容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软件产品,其中:投标人必须具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临床检验系统(LIS)、医学影像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的自主研发的著作版权,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变更为“ 投标人最少要具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软件产品;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软件产品不是自己开发的,即第三方软件,投标人应得到软件产品开发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软件产品最新版本的正式授权;”。
特此补充说明。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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