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1)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磋商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磋商文件(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2级资质;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1)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磋商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磋商文件(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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