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26906号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人民政府休息干部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丰颐苑2017年季节性供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将磋商采购公告中的第一章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3、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删除。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17年10月30日17时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延期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9:30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9:30整。磋商地点改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五号磋商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 购 人:湖北省人民政府休息干部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雷振
电 话:027-87232416
地 址:武汉市洪山侧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326513
联 系 人: 汪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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