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文理学院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7-0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文理学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食堂合作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3-2107-ZBFW0683
2.项目名称:湖北文理学院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学校食堂对外实行合作经营。
01包:凤雏园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概况:凤雏园食堂(1—2楼)(不含超市)位于学校北区,建筑面积约 5700㎡,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
02包:翠园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概况:翠园风味食堂(一楼)位于学校北区,建筑面积约2200㎡,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
03包:致远食堂(含三顾苑)合作经营服务;概况:致远食堂(含三顾苑食堂、致远面包房)位于学校南区,建筑面积约1800㎡,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
说明:为保持有序竞争,避免经营垄断,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包,但投标人只允许中标 1 个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则按先确定01包,再确定02包,最后确定03包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4.服务期:1+1+1模式。即2021年07月28日至2024年07月27日,共三年。时间如有变动,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结束时间以合作第三年学校放假时间为准。在经营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须持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所在单位给委托代理人购买的近三年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业绩及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五年以上(2016年01月01日以来)高等学校餐饮服务经历,经营的高校食堂被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A级。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厨师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持有有效资质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合同、健康证、社保证明;②食堂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医疗机构身体检查满足餐饮工作要求的健康证。③有专业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中式厨师、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库房管理人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工作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有自营大伙,能满足学生基本生活需求。
8、01包投标人须近一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经营过食堂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02包投标人须近一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经营过食堂面积在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03包投标人须近一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经营过食堂面积在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10、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2、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间每年安排年采购总额的15%用于采购学校制定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线上“扶贫832”采购平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招标投标”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4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722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3.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yangguangzhaocai.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文理学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
商务部分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710-3592319
技术部分联系人:颜老师
电话:1397229999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陈小慧、汪佳丽、郭栋
电 话:0710-3616189
电子邮件:1075315850@qq.com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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