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ES-2206-ZCHW0577
项目名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检验试剂及耗材(含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ST)等,采购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24万元/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配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货期:供应商接到医院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送到。
质保期:保证配送货物合格,对已配送并使用过的试剂耗材终身质保。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响应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6月7 日至2022年6月13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响应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学苑路6号
联系方式:黄院长,0718-322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彭梦杰,027-87272780/13687166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 话: 027-87272780/1368716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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