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设备带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17

【项目概况】

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设备带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9-2106-ZCHW06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76-00014

3、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设备带采购及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医用气体设备;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规格:系统小时泄漏率: ≤0.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设备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2年。
备注:
(1)所含内容均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其进行整体响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修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气体终端。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4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压力管道安装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8日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快捷登录“投标人”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3)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4)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5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0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天使胡同2号

联系方式:0718-310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027-87272780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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