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始县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9-2112-ZCHW14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2021]275号
3、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普通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万元)
6、最高限价:500(万元)
7、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配送期 | 各包总预算/最高限价 | 简要要求描述 |
1 | 麻醉类耗材 | 两年 | 27万元/年 | 包含麻醉面罩及多功能喉罩等 |
2 | 消毒类耗材 | 两年 | 48万元/年 | 包含手皮肤消毒液及洗手液(手术室专用)等 |
3 | 注射类耗材 | 两年 | 51万元/年 | 包含一次性输血器及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 |
4 | 一次性耗材 | 两年 | 82万元/年 | 包含一次性敷贴(输液贴)及一次性使用胸穿包等 |
5 | 采血管 | 两年 | 15万元/年 | 包含真空采血管(普通血清管,红色头盖)等 |
6 | 多项校准品 | 两年 | 38万元/年 | 包含多项校准品(适宜罗氏cobasb123血气分析仪) |
7 | 小器械 | 两年 | 12万元/年 | 包含不锈钢敷料缸及整形镊等 |
8 | 杂项类耗材 | 两年 | 59万元/年 | 包含塑型桡骨下端及拐杖等 |
9 | 内镜用耗材 | 两年 | 30万元/年 | 包含一次性活检钳及胃肠镜使用夹子装置(钛夹释放器)等 |
10 | 微创器械 | 两年 | 26万元/年 | 包含持针钳及手术刀柄等 |
11 | 制剂室包装材料 | 两年 | 15万元/年 | 包含保鲜自封袋及大口药瓶等 |
12 | A4胶片及心电图纸 | 两年 | 20万元/年 | 包含医用干式胶片(白色胶片)及胎儿监护仪记录纸等 |
13 | 口腔科普通耗材 | 两年 | 15万元/年 | 包含拔髓针及高速牙科胶片等 |
14 | 棉织品耗材 | 两年 | 29万元/年 | 包含包布(无纺布)及一次性医用垫单等 |
15 | 手术用普通耗材 | 两年 | 20万元/年 | 包含非吸收外科缝合线(尼龙线)及医用缝合针(组合套针)等 |
16 | 病理科耗材 | 两年 | 13万元/年 | 包含苏木素及一次性塑料包埋盒等 |
备注:1.各包所含耗材均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各包进行整体投标。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所有包段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同时投多个包段的,应该分包段编制投标文件。 4.供应商的报价含包含产品制造、包装、运输费(含保险、卸车费、入库)等一切费用,该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货物的任何费用。 5.交货期:对医院所需要耗材有定量储备(一般为一个月用量);有固定人员为医院服务,并配合医院进行物资配送;供应商接到建始县中医医院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送到。 6.质保期:保证配送货物合格,对已配送并使用过的耗材终身质保。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8.各包确定中标供应商2家。 |
8、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包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①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投标人”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②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③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④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⑤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⑥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现场递交(可提前递交):①递交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或市场部。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
(2)顺丰邮寄(不接受到付):①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彭梦杰收(13687166787);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说明:仅接受顺丰快递,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彭梦杰本人签收”,各投标人应提早邮寄,考虑快递延误等因素,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项目经理电话确认。
2.开标会议形式:
本项目开标过程采取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提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腾讯会议并于开标当日通过会议号及密码进入(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前进入即可,备注姓名:所投包号+公司全称)(每家单位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一人进入会议室),会议号及密码届时于文件递交或邮寄成功后告知。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始县中医医院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18-322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 话:027-8727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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