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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11-18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2-202411-ZBFW1683
2. 项目名称:武汉天河国际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
3. 最高限价:01包:350万元,02包:31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01包为武汉天河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02包为鄂州花湖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基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以下简称天河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以下简称花湖机场)运行现状,未来航空产业发展前景以及本轮总规自评估、双枢纽协同规划与功能统筹咨询、专题研究和重要课题等研究成果,梳理两场功能定位、预测航空业务量规模、优化航站区和飞行区等功能区规模与布局(包含跑道构型比选和航站区布局优化)、设计场内交通系统组织、完善机场红线内外部综合交通系统(包含空铁联运方案)、制定机场近期建设计划等,完成天河机场、花湖机场总体规划修订编制。同时,在双枢纽协同规划与功能统筹项目编制单位的组织协调下,01包和02包成果内容应该充分体现两场协同,两场总规修编主报告项目应该与其他总规项目(包含咨询项目、各专篇和重要课题)内容保持协同一致,项目编制单位共同研究内容和方案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并形成符合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文本、图集等成果,完成征求意见修改,通过业主审核,协助业主单位报审及报批,以及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两个标包进行投标,并且一个投标人可同时中标两个标包。
5. 服务期:0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体规划项目获得正式批复为止。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初稿)须在调研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征求意见须在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通过业主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局方报审稿)须在经招标人总办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局方报批稿)须在民航局提出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持续配合跟进项目工作,协助招标人向相关部门报告和意见征询,直至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获批。0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总体规划项目获得正式批复为止。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初稿)须在调研结束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征求意见须在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通过业主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局方报审稿)须在经招标人总办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局方报批稿)须在民航局提出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持续配合跟进项目工作,协助招标人向相关部门报告和意见征询,直至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获批。
6. 质量要求:01包: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通过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02包: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通过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项目投标人须按照要求编制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的技术方案,01包:编制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的技术方案(包含机场总平面规划布局、航站区规划布局、货运区规划布局、飞行区规划布局、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布局);02包:编制鄂州花湖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主报告项目的技术方案(包含机场总平面规划布局、航站区规划布局、货运区规划布局、飞行区规划布局、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布局)。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审得分排名进行经济补偿,01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最终技术方案评审打分,按照技术方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前3名入选补偿范围(如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排名相对应的名次,满分为100分),若投标人最终技术方案评审得分为D(D≥75分),补偿第1名人民币50万元,第2名人民币30万元,第3名人民币20万元;若技术方案评审得分D(D<75分),则不予补偿;未在入选范围内的不予补偿;若中标人技术方案得分入围前3名,则不予以向中标人发放技术方案经济补偿,入围的其他2家按原有排名进行经济补偿。02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最终技术方案评审打分,按照技术方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前3名入选补偿范围(如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排名相对应的名次,满分为100分),若投标人最终技术方案评审得分为D(D≥75分),补偿第1名人民币45万元,第2名人民币25万元,第3名人民币15万元;若技术方案评审得分D(D<75分),则不予补偿;未在入选范围内的不予补偿;若中标人技术方案得分入围前3名,则不予以向中标人发放技术方案经济补偿,入围的其他2家按原有排名进行经济补偿。招标人给予经济补偿后,拥有所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投标人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有权使用、借鉴、修改所有技术方案中的有关内容,有权对所有技术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进入工程咨询名录,备案专业包括民航,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提供网站登录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飞行区等级4D级及以上机场总体规划新编、修编或机场总体规划咨询服务项目(评估和评审类咨询除外)【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飞行区等级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 投标人需针对《湖北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 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 11月 19日至 2024年 11月 23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 500 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无法提交;
3.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文件下载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21362559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 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1209093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5号会议室。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网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天河镇 
联 系 人:廖工、罗工
电 话: 027-858191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 吴娅、李贝、刘素芳、余轶菲、张锡文、王刚、万齐威
电 话: 027-872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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