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园区义务教育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学生营养改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22

 

项目概况

新港园区义务教育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学生营养改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黄新财采计备[2020]2号

2. 项目编号:ZB01HS-2009-ZCFW0848

3. 项目名称:新港园区义务教育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学生营养改善采购项目

4. 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约为600万元,每个学生每天为4元,(其中包含牛奶2元/人/天,面包、蛋糕2元/人/天)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该项目学生每人每天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 采购需求:

学生营养餐,共计16所学校,其中初中2所、小学14所,总计人数约为6360人/学期。

交货期:学校工作日

质量保证期:提供食品质保期≥六个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8 年9月 1 日-开标截止前)未出现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4)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内任意月纳税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投标人提供保证供货畅通及时、食品安全运输文明承诺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即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10  16  9  时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

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3.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入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 http://www.ccgp-hubei.gov.cn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sztbzx.com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监管机构:黄石新港(物流)园工业区财政局采购办

5.投标人参加开标的要求:

①、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只允许一人到场;    

②、投标人须出示健康码,戴口罩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前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进行酒精全身消毒。

③、各投标人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④、开标会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尽快离场。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阳新县韦源口镇[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河金省道谭家畈村特1号科技创业园A栋

联系方式:  冯工 135455537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黄石办事处地址: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6室

联系方式:0714-3865900  叶工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0714-3865900 

 

 

 2020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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