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的委托,对其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1-1710-GF937
2、招标内容:
车辆保险(商业险)。(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
3、服务周期:1年。以中标并出具保单日为准,若涉及理赔服务,则保险服务期限自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截止。服务期结束后,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车辆保险)许可证。
5)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查询渠道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3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七支队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旁武警水电七支队
邮 编:430223
联 系 人:许良山
电 话:027-51850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王丹萍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9、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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