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宜昌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征询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0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中国民生银行宜昌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询,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响应方参加响应。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1-202311-FZBFW1490
2. 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宜昌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 最高限价:供应商以综合单价折扣(%)形式按食材类别分别报价。实际结算价按以下方式计算:以相同产品在【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工作-价格信息中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乘以供应商所报折扣(结算价=基准价×综合单价折扣),折扣不能超过90%。
4. 采购需求:
4.1本项目拟通过公开征询,择优选择不超过2家入围响应方,在入围有效期内为征询方提供各类食材等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材类:包括蔬菜、水产品、猪肉类、牛羊肉类、家禽类、蛋类、干货、豆制品、奶制品、水果、饮品、米面油、副食品、调料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4.2服务期:2年,合同根据供应商评价情况一年一签,续签条件为每年供应商评价在良好(含)及以上。
4.3具体采购项目以征询方实际授予项目为准,征询方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响应方实际采购项目,也不承诺在入围期内授予实际采购数量;征询方保留服务期内,根据征询方对入围响应方的管理制度,终止与入围响应方合作的权利,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入围后实际委托项目的终止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 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取得独立法人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须在宜昌市设有固定服务机构,确保在本地区提供稳定、可靠及完善的服务能力。
2.2响应方应自行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延续性项目的技术实施与服务能力,有足够的合格人力支持服务(提供承诺函)。
2.4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a. 承诺函,注明:“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b. 网站查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征询邀请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响应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全套“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出现查询截图与征询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现场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2.5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承诺函注明:“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记录及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的情况”,并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及截图须响应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出现查询截图与征询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现场有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公开信息查询,并由评审小组根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予以审核通过。
2.6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2.7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8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金融机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2.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征询文件的领取: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1120日至202311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 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接收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会议室。【接收邮寄,收件人姓名宋工、电话027-87272718,响应方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仅限顺丰)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单件不得超过20KG,递交时间以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
3. 凡是购买了征询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方,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征询代理机构。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询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yangguangzhaocai.com)发布。
六、 联系方式:
征 询 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民生大厦20层财务管理部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27-85735650
 
征询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周梦伊、宋黎明、汪树新、王刚、余轶菲
电 话:027-87272718
电子邮件:669333446@qq.com
 
2023年 11 月 20 日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网站后台登录:点击进入

项目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湖北国华公众号

友情链接: 武汉市技术经济工程咨询中心logo

Copyright © 2004-20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系统 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