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对其老门诊改造项目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招标编号:HBGH-2014-WG016
二、招标内容:
1、本工程预算总金额约130万元。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老门诊改造项目需新增三面观光医用电梯一部,12层12站12门,载重量1600kg,速度1.6m/s,本项目包含除电梯底坑外的电梯井道、电梯机房的钢结构和观光玻璃,机房顶面应有两层隔热不锈钢覆盖,防雨防风防侵蚀并保证足够强度。电梯井道钢结构方管,预埋钢板,钢化夹胶透明玻璃和钢化夹胶磨砂玻璃等,质保期二年。包含电梯安装过程中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钥匙。
三、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要求”。
四、交货、施工工期及地点
1、设备的交货期及工期:具体工期签订合同时再确定,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最短到货时间及最短设备安装、调试、报检验收直至完工交钥匙的时间。
2、交货及施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五、付款及结算办法
1、投标人应按“交钥匙工程”报价。投标报价应含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费(含保险)、安装调试费、检验费、土建配合、防火及安全事故等。并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质保期满后维保的收费标准等。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承诺若中标,保证签订合同供货价为固定总价,不受签订合同至正式生产期间市场因素影响。本工程采用设计、制作、安装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的方式。
付款方式:需方根据供方投标文件中注明的生产周期提前十天通知供方生产,付设备总金额的20%;设备到货,经甲方、跟踪审计、监理验货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政府质检部门、甲方、监理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由供方办理完电梯使用准用证,并经过甲方试运行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下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第一年满支付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即时结清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至少两年)。
六、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单位;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等,必须有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委托代理销售资格的证书,即同一品牌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代理商必须在武汉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配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2、电梯制造厂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的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代理商、经销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质监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4、电梯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证书。
5、企业财务情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有相类似销售业绩,且安装的电梯运行良好(须附用户报告),无重大事故发生。
7、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国内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8、本顶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购买时间、地点及售价:
有意向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时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下午17:00时凭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八、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4月2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日期:2014年4月2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梁军
电话/传真:027-85726090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830670/87842751
联 系 人:杨以恒、刘志承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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