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ZB0102-2205-ZCGC0565
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EP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191.09578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本次拟对华中科技大学南一楼外墙进行翻新及修复,涉及外墙面积约21000平方米,原外墙做法为水刷石。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建筑场地维修——南一楼外墙修复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1)设计服务:供应商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的设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等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06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响应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珍珍、万齐威、王刚、刘素芳Copyright © 2004-20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