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牛镇祝山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24
大冶市金牛镇祝山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21】2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金牛镇祝山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金牛镇祝山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全部内容。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113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以上资质;近五年(是指截止至开标之日止)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证明材料,且具有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可查询网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2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年度);拟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0万(提供银行的存款证明)。
3.3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上均提供相关承诺);
3.4未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水文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拟投入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及材料员必须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拟投入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安全员押运员必须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是指截止至开标之日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料由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进行统一回收和处置,供应商及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施工产生的土石料进行处置,土石料处置收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提供不自行处置土石料承诺书。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只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点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1 年 6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方式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714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本次项目采取“会易通+远程解密”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整个开标环节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操作步骤及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金牛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金牛镇                  地址:黄石市摩尔城写字楼17楼1716室
邮    编: 435000                   邮  编:     435000                                      
联 系 人:         郭树林           联 系 人:     叶工       
电    话:    18772312388           电  话:   13597617002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别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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