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咸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医院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和范围:
信息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安装调试、技术协调、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负责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项目预算:304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格有效;
3、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单位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软件产品,其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临床检验系统(LIS)、医学影像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须提供自主研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的HIS、LIS、PACS、EMR产品在省内外有5家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用户(须出具医院的用户证明和完整的用户名录);
6、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投标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单位须是具有强大研发能力的总公司,概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前来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本项目时须同时提交以上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八、兹定于2016年8月2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九、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十、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二、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中铁1818十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廖寿杰 万军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842751
十三、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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