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5-11-19

依据大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悟财采字[2015]801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血液透析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编号:HBGH-2015-WH188

2、 采购项目名称:大悟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3、 采购内容:

   品目01:单泵血液透析机Ⅰ        33台

   品目02:单泵血液透析机Ⅱ        3台

   品目03:双泵血液透析机          4台

4、采购预算:7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所有货物或服务;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原件齐备、合格有效;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6、如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7、登记领取了本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0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下午14:00-14:30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15年12月10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悟县中医医院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城关兴华路176号

联 系 人:李加存

联系电话:0712-7222982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编:430071

  人:王丹萍  

    话:027-87319711

    真:027-87842751

八、项目监管部门:大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712-7225890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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