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气体灭火、行政楼烟感报警更换、微肥楼烟感报警新增项目竞争性磋商

更新时间:2021-05-14
 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气体灭火、行政楼烟感报警更换、微肥楼烟感报警新增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2-2105-ZCHW0477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档案馆气体灭火、行政楼烟感报警更换、微肥楼烟感报警新增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25326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25326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消防报警系统拆改及新增,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档案馆气体灭火新增、行政楼烟感报警更换、微肥楼烟感报警系统新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0天,质保期: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2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至 2021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2.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3.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器12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器12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2、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7-87281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程盼027-8727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盼
 
电 话:  027-872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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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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