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精神病医院(宜城市华光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28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B01XY-202307-ZCFW0857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ycg008003007华光-07
二、项目名称
宜城市精神病医院(宜城市华光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城市安若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CHHEX64L)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集贸市场39-5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宜城市精神病医院(宜城市华光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扬、李俊、汪万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8月25日
2、评审地点:宜城市随南路8号湖北慧山生态农业院内办公楼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1万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城市华光卫生院  
地址:宜城市华光水晶产业园内
联系方式:胡先生;1589798034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楼
联系方式: 0710-361618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刘工
电话:0710-3616189/153359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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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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