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湖北华鼎团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3年,服务期间,服务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年度期末,职工满意度综合测评达到80%的视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以此类推,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 1、承诺按照超额累进制根据年营业额收取管理费,年营业额低于700万元以36.73万元为基数收取管理费;年营业额701-1000万元的,多出营业额*3%+基数=年管理费;年营业额1001以上,多出营业额*2%+基数=年管理费。2、承诺管理费基数增4万元。 |
Copyright © 2004-20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