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2-03-03

项目概况

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87833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FX-202203-FS00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ZFZHXSCG-2022-76-00002
  3. 项目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160

  6. 最高限价(如有):155.0万元

  7. 采购需求:设备名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数量:1套;简要技术要求:发生器频率 ≥40kHz。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8.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 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境内生产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地点:网上获取

  2.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0/#/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咸丰县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网上(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0/#/index)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开启

 1. 时间:2022-03-14 10:00

  2. 地点:网上(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0/#/index)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0/#/index)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模式,供应商只需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网上递交,不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服,联系电话:400639817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到后将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0/#/index)”进行不见面电子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进行文件解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30分钟)将满足要求的最终报价提交磋商小组,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金烟路天使胡同2号 

   联系方式:0718-31050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蔡甸街汉阳大街90附2号026室

   联系方式:155705358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锐

   电话:155705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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