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恩施州中心医院核医学科配套防护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9-2203-ZCHW0111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核医学科配套防护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预算 (万元) |
1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10台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 |
59万元 |
2 |
手足污染剂量监测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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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紧急泄露除污工具组 |
2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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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PECT用双联通风橱(含活度计)(核心产品)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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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自动放射性核素分装仪(131I双输出)(核心产品)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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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剑式机械手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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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辐射巡测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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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移动铅防护屏(SPECT摆位)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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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含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进行整体响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报价无效。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5日 至 2022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1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姚主任,0718-8295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朱工、彭工,027-8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彭工
电 话: 027-8727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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