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湖北文理学院2023-2026年文艺晚会舞台灯光音响租赁及摄像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13

项目概况
    湖北文理学院2023-2026年文艺晚会舞台灯光音响租赁及摄像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425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XY-202304-ZCFW0328    
2.项目名称:湖北文理学院2023-2026年文艺晚会舞台灯光音响租赁及摄像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包号

需求名称

适用范围

成交供应商数量

01包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

湖北文理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类文艺演出适用

3家

02包

摄像服务(含后期编辑、制作等)

湖北文理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类文艺演出适用

3家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即供应商可以投多包,可以中多包。本项目各包按照成交供应商数量要求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等于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则全部入围,如果合格供应商大于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则根据成交供应商数量要求按照综合评审得分排名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本采购项目有效期三年(以采购需求相对固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年度预算能保障为前提),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成交单位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出具验收书,其考核结果达到良好以上且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的,可以续签。是否续签,成交单位承诺以采购人意见为准。连续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414日至20234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采购文件,3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 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42514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108室)。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文理学院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联系方式:祝老师 0710-35916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慧、汪佳丽、郭栋
电  话:0710-3616189
电子邮箱:1075315850@qq.com
 
 
                  2023年4月13日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网站后台登录:点击进入

项目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湖北国华公众号

友情链接: 武汉市技术经济工程咨询中心logo

Copyright © 2004-20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系统 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