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供应商2021年05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设计或规划论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4.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等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从2024年05月24日8:30起至2024年05月30日17:00止,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文件,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并领取文件时须提交的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贝、万齐威Copyright © 2004-2024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鄂公网安备42011402000713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