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湖北省武昌监狱服刑人员大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18-06-07

根据鄂采计【2018】- 14163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武昌监狱的委托,就湖北省武昌监狱服刑人员大米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湖北省武昌监狱服刑人员大米采购项目

1.3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48万元,大米全年采购预算量为 35.4公斤,最高限价为: 4.18元/公斤,投标总价超过该预算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4 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18年6月 7 日至2018年6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3.3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时请提供: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3.4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4.1送达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4.2 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5.1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5.2 时间:2018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只针对监狱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湖北省武昌监狱

联系人:胡科长

电  话:027-68893125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联 系 人:陈伟

电    话:027-87272702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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