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5601号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教育厅的委托,就其机关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
ZB0104-1705-ZF269
二、项目名称:
湖北省教育厅机关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
机关法律顾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服务期:
本项目2017年年度预算金额为8万元,最终竞标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服务期:3年(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合同后执行,次年会酌情考虑再签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的法律顾问人数不少于3人(必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且其中至少1名律师执业年限在八年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6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号磋商厅(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教育厅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电话:027-87328100
联系人:梁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326513
联系人:汪树新 余轶菲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ghzb.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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