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金银湖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6-12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7]-14259号文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就其“常青校区、金银湖校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ZB0101-1706-ZF382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家属区、周转房等公共部分的保洁服务,对空置的特聘教授周转房每学期打扫两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东区家属院安保值班服务、低值易耗品保洁用品、工具等用品的配备;负责教学楼、办公楼、家属楼、周转房等供水供电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排污系统、空调系统的报修及“维修项目清单”以内的维修项目;电梯日常运行管理维护、轿厢内保洁及故障报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8万元/年

4、服务期:3年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服务资质。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管理专业人员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8) 供应商须能够提供稳定的本地化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7、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兹定于2017年7月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10、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万军  陶丹

   话:027-87272718

   真:027-87272733

13、采购人:武汉轻工大学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编:430040

   人:范老师

     话:027-83923110

14、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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