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财采计【2016】70号要求,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受蕲春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所需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ZB0101-1606-ZH223
2、 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3、 招标内容及基本要求: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套
4、本项目预算:132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所有货物或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8、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原件齐备、合格有效;
9、如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17时止,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将招标文件资料费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按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漕河分理处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2001676738053002802
2016年7月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时间:2016年7月5日13:30-14:30。
兹定于2016年7月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采 购 人:蕲春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黄冈市蕲春县蕲春大道146号
联 系 人:方院长
联系电话:0713-7252876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廖寿杰 万军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842751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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