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学生宿舍家具购置及维修项目(家具维修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1-1706-ZF435
二、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学生宿舍家具购置及维修项目(家具维修部分)
三、预算金额:185.41万元(01包:63.47万;02包:82.52万;03包:39.42万)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四、磋商内容:
01包:学生宿舍配套家具维修(滨湖1#楼、临湖1#楼、临湖4#楼、中区1#楼、中区5#楼、中区11#楼、中区12#楼),木质、板式家具检修(含椅子)共2747套,维修配套家具共200套,(具体维修范围见第三章中检修清单);
02包:学生宿舍配套家具维修(环湖1、2#楼、环湖4、5#楼、环湖7至9#楼、环湖11#楼、环湖13、14#楼),板式家具检修(含椅子)共4742套,维修配套家具共195套(具体维修范围见第三章中检修清单);
03包:学生宿舍铁床维修7884人位(具体维修范围见第三章中检修清单)。
五、供应商资质: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留存)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八、兹定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进行磋商。届时敬请参加响应的代表出席磋商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邮 编:430073
联 系 人:戚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27-88386759、027-883872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雅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十一、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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