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李时珍中医院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蕲采计[2017]43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将蕲春李时珍中医院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06-ZH429
二、采购项目名称:蕲春李时珍中医院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康复设备一批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1070万(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若为代理销售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下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瘫痪站立平衡评估训练台、冲击波治疗仪、高能量激光治疗仪、综合物理治疗仪、自动干涉律波治疗仪、三维微波治疗仪、多功能神经康复诊疗系统、下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上肢智能反馈训练系统、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器、天花板减重步行训练系统、全方位复试肢体肌能康复系统、手功能综合训练桌、吞咽言语诊疗仪);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3)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八、采购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县教育局隔壁)购买采购文件。标书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上述复印件要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四、采购人: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地 址:黄冈市蕲春县漕河大道198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号码:0713-723230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何威
电话:027-87272780/15927430718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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