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慧校园二期(教学环境及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创新实践教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03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慧校园二期(教学环境及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创新实践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慧校园二期(教学环境及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创新实践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A017公招字[2019]0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文浩、汪树新、余轶菲、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6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向老师027-88386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文浩、汪树新、余轶菲、王刚027-8732651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中心十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智慧校园二期(教学环境及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创新实践教室建设项目

招标内容:智慧校园二期(教学环境及资源建设)智慧教学创新实践教室建设(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9万元(其中装修部分的最高限价为53.075694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资金来源: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国拨基金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符合以下要求:(1)本次招标只允许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个包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3日 18:26 至 2019年07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包/份。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审核进度查询电话027-87272733;6.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一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递交质疑文件时间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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