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随州市兴建二路(随州大道-曾家新路)市政工程-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及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6-04

项目概况

随州市兴建二路(随州大道-曾家新路)市政工程-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及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及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9-202305-ZCGC0624

项目名称:随州市兴建二路(随州大道-曾家新路)市政工程-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及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及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453.7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需要,现需采购一批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及沥青混凝土。级配碎石不超过165元/m³(含摊铺、人工、3%增值税专用发票),水泥稳定碎石不超过252元/m³(含摊铺、人工、3%增值税专用发票),沥青混凝土不超过1220元/m³(含沥青透层油、粘层油、摊铺、人工、9%增值税专用发票)。级配碎石约3700m³,水泥稳定碎石约5900m³,沥青混凝土约2000m³。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如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3 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原随州日报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0722-3288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西城街道沿河大道122号3楼            

联系方式:彭梦杰,027-87272780/13687166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 话:  027-87272780/13687166787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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