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15268号、鄂采计【2017】15270号、鄂采计【2017】15269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荆州监狱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06-ZH4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荆州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01包:植物油及其制品 预算价24.32万元
02包:畜禽肉 预算价57.604万元
03包:谷物细粉 预算价 24.44万元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106.364万(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若为代理销售商,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良好的质量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蔬菜合格率达95%以上,其它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并能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检疫证明以及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货物的供货渠道。(提供证明文件);
4、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采购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接受网上报名,电子邮箱:413780666@qq.com。注: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四、采购人:
采 购 人:湖北省荆州监狱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李路
联 系 人:刘警官
联系号码:0716-8086198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 名 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何威
电 话:027-87272780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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