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透射电子显微镜”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B0101-1707-ZH591
2、采购内容和范围:透射电子显微镜 一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3、项目预算金额:50万美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4)供应商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需携带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复印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6、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兹定于2017年9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9、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可能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采 购 人:武汉大学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 编:430072
联 系 人:陈阜新
电 话:027-68754585
1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高雅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13、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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