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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宜城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6
项目概况:
宜城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XY-202406-ZCHW0750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4-00513
3.项目名称:宜城市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配送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总和报价,其中01包(外科大楼及门诊楼医用氧气供货及配送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825元(其中:195L:800元/罐;40L:25元/瓶);02包(内科大楼及内科B区医用氧气供货及配送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825元(其中:195L:800元/罐;40L:25元/瓶)。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01包为外科大楼及门诊楼医用氧气供货及配送服务;02包为内科大楼及内科B区医用氧气供货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1.本项目共2个标段,供应商仅可就本项目任意1个标段响应;2.本项目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8.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周期1年,按需供应,据实结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1包、02包):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2)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01包、02包):
(1)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不得超过经营范围投标)。
(2)需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类似描述,不得超过经营范围投标),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的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问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书面宜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2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通过采招云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6.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或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城市人民医院  
地址:宜城市鄢城龙门路18号
联系方式:廖主任;0710-4268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联系方式:0710-3616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710-3616189
邮箱:546863190@qq.com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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