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电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9-1709-ZH744
2、招标内容:医用电梯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持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投标产品销售业绩;
4)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若为产品代理商,则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二人。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技术人员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
7)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2017 年 09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备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 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生态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联 系 人:梁琴
联系号码:027-8678598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权 薛松
电 话: 027-87272780
8、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09月08日
Copyright © 2004-20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