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武汉大学采购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与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9-2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武汉大学采购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与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009-ZCHW0997
2.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采购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与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仪联用系统项目
3. 预算金额:1000万元
4. 最高限价:1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 交货期 质保期
01 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与飞行时间二次离子质谱仪联用系统 1套 1.分辨率:< 2.5 nm @ 30 kV (在SEM-FIB的重合点)
2.离子束能量 0.5 keV—30 keV
3.离子源:镓(Ga)液态金属离子源
4.Ga离子源保证使用寿命大于3000 A.h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验收合格后5年
 
(本项目所需设备已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
2. 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即日起至2020年 9  月 28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000000/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 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015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 (2)如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4   会议室。文件接收邮寄,邮寄收件人:杨楚君,联系方式:15759587065,文件接受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前请提前告知项目经理)
4.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  027-687545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君 王丹萍 刘晓栋
电     话: 027-87271918  
电子邮箱: 593028298@qq.com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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