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武汉大学采购冰箱、冷库项目冰箱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8-12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武汉大学采购冰箱、冷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9  3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008-ZCHW0763
2. 项目名称:武汉大学采购冰箱、冷库项目冰箱
3. 预算金额:54.3167元(01包:30万元、02包:24.3167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允许进口品牌投标)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总体要求
01 冰箱 140台 总容量:大于170L,冷冻:冷藏约1:2
02 冷库 4台 18.6㎡*2.5m/库温,库体保温双面0.5mm304不锈钢100mm厚冷库板,地面铺防滑铝板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至少3年
 
 
4.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CA申请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
2. 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 8月 12日至2020年 8  月 1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000000/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审核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 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3 日09时30分_(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联系方式: 许老师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君 王丹萍 刘晓栋
电 话: 027-87271918 
电子邮箱:   593028298@qq.com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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