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催化反应原位漫反射红外检测系统、程序升温化学吸附-质谱联用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ZB0101-1710-ZH921
2、项目名称:中南民族大学资环学院催化反应原位漫反射红外检测系统、程序升温化学吸附-质谱联用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
01 |
催化反应原位漫反射红外检测系统 |
1套 |
48万元 |
02 |
程序升温化学吸附-质谱联用系统 |
1套 |
55万元 |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可对本次招标所需产品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也可同时投标;但评标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标,分别确定中标人。供应商若同时投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若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提交地点:中南民族大学4号楼215室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09: 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中南民族大学4号楼215室
磋商时间:2017年11月7日上午09: 30分(北京时间)
采 购 人:中南民族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7-678428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军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272733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开户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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