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华中农业大学住房收回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30
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住房收回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1-202310-ZCFW1420
2.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住房收回律师服务采购项目(二)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8866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53.8866万元
6.采购需求:住房收回律师服务。其他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供应商和响应服务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3.2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3.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
3.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3.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4.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华中农业大学西大门进门100米处)120会议室。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不便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网(http://ztb.hzau.edu.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所有质疑一次性向采招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只能在开标前的答疑期内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中农业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一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27-8728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伊、宋黎明、汪树新、余轶菲、王刚
电话:027-87272718
电子邮箱:763134703@qq.com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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