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武汉市东湖医院对公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18
项目概况
武汉市东湖医院对公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9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5-2111-ZCFW1379
2.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医院对公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服务项目(二次)
3. 采购需求:选取一家银行为武汉市东湖医院提供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医保结算账户等银行服务,详情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医院存续期间。             
4.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银行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对投标人和投标服务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投标人可以是各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市级分行或支行。同一银行多个分支机构投递投标文件均视同无效。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 2021年1118日至2021年11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2914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3. 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东湖医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17号      
联系方式: 庄主任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攀登、孙宁宁
电 话:027-87272702     
电子邮箱: 524265104@qq.com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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