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抗原检测试剂及口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19

项目概况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抗原检测试剂及口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angguangzhaocai.dacaigou.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3-202305-ZCHW0552

项目名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抗原检测试剂及口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抗原检测试剂及口罩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产品规格

数量

单价限价

交货期

质保期

是否接受进口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

20份/盒

6万份

1元/份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N95医用口罩

独立单片包装,10片一盒

120万个

0.5元/个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独立单片包装,50片一盒

0.15元/个

一次性医用普通口罩

10片独立包装

0.1元/个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质保期: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Ⅱ类医疗器械);(2)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Ⅱ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angguangzhaocai.dacaigou.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4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4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4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袁家台特1号        

联系方式:027-8493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汪佳丽、 郭栋027-8727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 郭栋

电 话:  027-87272618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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