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三维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7-202411-ZCHW1754
项目名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三维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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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轻型航拍无人机 |
2 |
台 |
/ |
2 |
轻型航测无人机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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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人机机载激光雷达 (核心产品)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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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据后处理软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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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旋翼飞行训练系统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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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人机执照考评系统 |
1 |
套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马影河大道66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1387147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刘晓栋 黄雷 张靖佶 杨楚君 王丹萍 王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栋 黄雷 张靖佶 杨楚君 王丹萍 王京
电 话: 027-872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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