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33245号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医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ZB0101-1711-ZH1073
2、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系统项目
3、采购内容: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系统(具体需求见后附表)
4、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合格有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可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提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开标室。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开标室。
磋商时间:2017年12月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采 购 人:湖北医药学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联 系 人:徐争
联系电话:0719-88910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文超 王丹萍 廖寿杰
电 话:027-87272718
传 真:027-87272733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开户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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