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110-ZCHW12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108642-8154
3、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72.9028(万元)
6、最高限价:1672.902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60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2)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3)若供应商提供的以下产品为进口产品(03包无油涡旋空气压缩机;13包核磁呼吸机;16包多关节等速力量测试评价训练系统、18包显微镜),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27-65771063,027-65770427,027-65770080
3、方式: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汉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68号
联系方式:027-82421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蔡甸街汉阳大街90附2号026室
联系方式:15902797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齐、冷霄香、王刚
电 话:1590279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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