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一氧化氮治疗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7-202208-ZCHW0417
项目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一氧化氮治疗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详见需求) |
数量 |
预算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一氧化氮治疗仪 |
NO 浓度设定范围及设置精度: a)设定范围:0~80ppm; b)设置精度:设置精度为2ppm。 |
5台 |
180万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境内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
2、代理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
3、参与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进入新平台”—“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新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新平台”—“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投标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周老师 027-87168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杨楚君 王丹萍 027-8727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君 王丹萍
电 话: 027-872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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